时间:2014-02-13 作者:卡车之家 浏览:1135
财政部昨日发布,根据《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发布〈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,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与2013年相同。
2014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,使用10年以上(含10年)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,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(含12000千克)的重型载货车(含普通货车、厢式货车、仓栅式货车、封闭货车、罐式货车、平板货车、集装箱车、自卸货车、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,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)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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